成都高新區促進數字經濟項目落地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09-25 點擊:次
成都高新區促進數字經濟項目落地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經濟工作決策部署,牢牢把握國家戰略腹地建設等重大戰略機遇,進一步支持市場主體創新發展,加快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推動數字經濟產業集聚升級、高質量發展,促進優質數字經濟項目落地,結合成都高新區發展實際,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總則
本政策適用于依法依規經營的人工智能(機器人)、數字文創、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領域相關企業在成都高新區投資建設的項目,且企業正常運營,管理規范,無不良信用記錄,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支持政策
(一)支持企業入駐專業園區
對本政策發布后首次入駐成都高新區人工智能、高端軟件類的國家級或省級重點園區的人工智能(機器人)、數字文創、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領域相關企業,連續三年給予每家企業每年最高100萬元獎勵。
(二)支持企業加大投資
對本政策發布后企業在全國統計系統基本單位名錄庫納入的項目,按照其入庫備案投資總額的10%給予最高500萬元一次性獎勵。項目包括:人工智能硬件、算力設施、智能終端產線、杜比認證全景聲混錄棚、杜比視界影院版認證調色棚、高性能動作捕捉棚、超高清視頻設備、機器人整機及核心零部件產線、EVOTL產線、無人機產線、數據中心、仿真實驗室、數字工廠。
(三)支持FDI(外商直接投資)項目
對企業通過FDI方式在本政策發布后到資金額達到100萬美元(含)及以上的項目,按照FDI實際到資金額的5%給予最高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支持行業龍頭企業集聚
對本政策發布后:獲評四川省人工智能產業鏈鏈主企業;入選福布斯“中國人工智能科技企業TOP50”;入選中國軟件行業協會發布的“中國軟件高質量發展前百家企業”;入選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發布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競爭力指數前百家企業”;入選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發布的“人工智能企業綜合實力TOP100榜單”;入選光明日報社發布的“全國文化企業30強”“全國成長性文化企業30強”;入選國家部委及其下屬一級事業單位發布的數字經濟領域權威榜單的企業在成都高新區投資建設的項目,給予企業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支持生態企業聚集
支持企業為四川省或成都市產業鏈鏈主企業提供關鍵配套技術、產品、服務。在企業與鏈主企業簽訂的有效訂單履約后,按照實際履約金額給予企業單個訂單最高100萬元獎勵。
(六)支持企業投融資
支持企業利用融資資金在成都高新區進行技術研發、設備投產、市場開拓等,按照企業在本政策發布后實際到位的成都市外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2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七)支持企業人才引進
支持方向一:對在本政策發布后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人才連續在該企業繳納社會保險滿6 個月的曾參與國家標準制定的人才,給予企業 20萬元/人一次性獎勵。
支持方向二:在本政策發布后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連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的曾參與國家標準制定人才給予20萬元/人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獎勵不超過300萬元。
(八)服務保障
加強服務保障,支持重點企業在高新區專業園區、特色商圈等開展場景應用推廣及宣傳等活動。
三、附則
(九)本政策自2025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十)本政策中,除“(一)支持企業入駐專業園區”條款外,其他政策條款考核期均為自企業項目注冊之日起12個月內(含),考核依據為該期限內的實際完成情況。
(十一)企業在成都高新區所投資建設的項目應符合成都高新區數字經濟領域相關產業方向,須綜合評定。
(十二)本政策由成都高新區管委會授權成都高新區數字經濟局牽頭承擔具體解釋工作。政策施行過程中,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取高不重復”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