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 綠色低碳市場高質量發展規劃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09-26 點擊:次
引言
“十五五” 時期,是我國深入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向實現 “雙碳” 目標大步邁進的關鍵階段。綠色低碳市場作為實現這一轉型的核心載體,其高質量發展對于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增強國家可持續發展能力具有不可估量的意義。本規劃旨在立足當前綠色低碳市場發展現狀,把握全球綠色轉型趨勢,為 “十五五” 期間綠色低碳市場的高質量發展提供戰略指引與行動綱領,助力規劃編制人員明晰方向、精準施策。
一、現狀剖析與趨勢洞察
(一)綠色低碳市場發展現狀
近年來,我國綠色低碳市場蓬勃發展,在多個領域取得顯著成效。在能源領域,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持續攀升,2024 年全國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已達 18.89 億千瓦,占總裝機的 56%,其中太陽能發電新增 2.78 億千瓦,累計裝機 8.87 億千瓦,標志著能源結構加速向清潔化轉變。與此同時,新能源汽車產業也在飛速發展,產銷量連續多年位居全球第一,帶動了動力電池、充電樁等上下游產業的繁榮。在環保領域,工業污染治理、固廢資源化利用等市場規模不斷擴大,2025 年環保產業市場規模預計突破 3 萬億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自 2021 年開市以來,截至 2025 年 7 月,全國碳配額累計成交 6.81 億噸,成交額達 467.84 億元,初步形成了 “排碳有成本、減碳有收益” 的市場機制。
然而,當前綠色低碳市場也面臨諸多挑戰。技術研發投入不足,部分關鍵核心技術,如氫燃料電池、碳捕集與封存(CCUS)等,仍有待突破,導致相關產業發展受限。市場競爭同質化現象嚴重,在一些熱門領域,如光伏、風電設備制造,眾多企業產品和服務趨同,缺乏差異化競爭優勢。此外,市場體系尚不完善,綠色產品認證標準不統一、綠色金融服務不健全等問題,制約了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二)全球綠色低碳發展趨勢
全球范圍內,綠色低碳已成為不可逆轉的發展潮流。隨著《巴黎協定》的深入實施,各國紛紛制定更加嚴格的碳減排目標,加大對可再生能源、綠色技術創新等領域的支持力度。歐盟提出到 2030 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較 1990 年減少 55% 的目標,并積極推進碳邊境調節機制,對進口產品的碳排放提出要求,這將深刻影響全球貿易格局與產業競爭態勢。美國在拜登政府執政后,重新加入《巴黎協定》,并投入大量資金用于清潔能源研發與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國內綠色產業復蘇。在技術創新方面,全球正加速布局氫能、儲能、人工智能與能源融合等前沿領域。預計到 2030 年,全球氫能產業直接投資額將達 3200 億美元,氫能在交通、工業等領域的應用將更加廣泛;儲能技術的發展將有效解決可再生能源間歇性問題,提升能源系統穩定性。同時,數字技術與綠色產業的深度融合,催生了智慧能源管理、智能環保監測等新業態、新模式,為綠色低碳市場發展注入新動力。
二、規劃目標與原則
(一)總體目標
到 2030 年,建立起完善的綠色低碳市場體系,市場規模持續擴大,結構更加優化,創新能力顯著提升,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協同共進中發揮關鍵作用。具體表現為:能源結構深度調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占比大幅提升,綠氫產能實現規模化增長,碳捕集與封存得到廣泛應用;綠色產業蓬勃發展,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裝備等產業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形成若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綠色產業集群;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健全,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充足、低成本的資金支持;市場交易活躍,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主要排放行業,自愿減排市場規范有序,形成合理有效的碳定價機制。
(二)具體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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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目標
可再生能源裝機占比提升至 70%,綠氫產能突破 50 萬噸 / 年,碳捕集量達 100 萬噸 / 年,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單位 GDP 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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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產業發展目標
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比達 55%,培育 10 個以上國家級綠色產業示范園區,綠色產品市場占有率大幅提升,綠色供應鏈體系基本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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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目標
綠色信貸余額、綠色債券發行規模穩步增長,綠色保險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碳金融產品創新豐富,綠色金融資產質量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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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機制建設目標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基本覆蓋工業領域主要排放行業,市場活躍度和流動性顯著增強,碳價信號有效引導資源配置;自愿減排市場實現重點領域全覆蓋,交易規則、方法學等更加完善。
(三)規劃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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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驅動原則
把創新作為推動綠色低碳市場發展的第一動力,加大對綠色技術研發的投入,鼓勵商業模式創新、管理創新,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瓶頸,培育新業態、新模式,提升市場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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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主導原則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完善市場機制,健全市場體系,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政府通過政策引導、標準制定、監管規范等手段,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促進綠色低碳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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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同發展原則
加強綠色低碳市場各領域、各環節之間的協同配合,推動能源、產業、金融、環境等領域融合發展。促進區域間綠色低碳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形成全國一盤棋的綠色發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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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合作原則
積極參與全球綠色低碳治理,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經驗和資金,推動我國綠色低碳技術、產品和服務 “走出去”,提升我國在全球綠色低碳市場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三、重點任務
(一)能源結構低碳化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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氫能全產業鏈布局
在寧夏、內蒙古等風光資源富集區,建設 “風光制氫 - 儲運 - 應用” 一體化基地。借鑒實淳基地經驗,加大對高壓逆變直流脈沖電解水等關鍵技術研發投入,提高氫氧發生器效率,降低制氫成本。加強與車企、港口等合作,探索氫燃料電池在重卡、船舶等領域的應用,同步規劃建設加氫站網絡,完善氫能應用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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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 + 儲能融合發展
在西北地區大力推廣 “光伏 + 儲能 + 制氫” 模式,利用儲能技術平抑光伏發電的間歇性和波動性,提升綠電在電網中的消納能力。參考山東慶云縣 “源網荷儲一體化” 實踐,在集中式光伏電站配套建設儲能設施,保障園區綠電穩定供應,實現能源的高效利用與優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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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US 技術規模化應用
在煤化工、電力等碳排放重點行業,加快推廣碳捕集項目。以河北建滔項目為范例,將捕集的二氧化碳回用于醋酸生產等領域,實現低碳補鏈發展。同時,在鄂爾多斯盆地等地質條件適宜區域,開展碳封存與生態修復相結合的示范項目,探索碳封存的多元化路徑,降低碳排放對環境的影響。
(二)綠色產業升級與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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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產業綠色改造
對于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等傳統高耗能行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推廣應用先進的節能、環保技術與工藝。例如,在鋼鐵行業推廣高效余熱回收利用技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化工行業采用綠色合成工藝,減少污染物排放。推動企業開展綠色設計,從源頭降低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環境影響,促進傳統產業綠色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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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綠色產業培育
聚焦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裝備、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綠色產業,加大政策支持與資金投入。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龍頭企業,建設產業創新平臺,加強產學研合作,突破關鍵技術。在新能源汽車領域,加強電池技術研發,提升電池續航里程與安全性;在節能環保裝備領域,研發高效大氣污染治理、污水處理等設備,推動新興綠色產業規模化、集群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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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服務業發展
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綠色認證、環境咨詢等綠色服務業。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多樣化融資渠道;規范綠色認證市場,完善綠色產品、服務認證標準與程序,提高認證的公信力;培育專業的環境咨詢機構,為企業提供環境影響評價、碳足跡核算等一站式服務,促進綠色服務業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三)綠色金融創新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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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綠色金融體系
健全綠色信貸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低碳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優化信貸審批流程,降低貸款利率。豐富綠色債券市場產品種類,鼓勵企業發行綠色債券融資,支持綠色產業項目建設。擴大綠色保險覆蓋范圍,開發針對環境污染責任、可再生能源項目風險等的保險產品,完善綠色金融風險分擔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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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碳金融產品
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基礎上,推出碳期貨、碳期權等碳金融衍生產品,豐富市場交易工具,提升市場流動性,幫助企業規避碳價波動風險。探索開展碳資產質押貸款、碳基金等業務,拓寬企業融資渠道,促進碳資產的合理配置與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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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綠色金融監管
建立健全綠色金融監管制度,明確監管標準與職責,加強對綠色金融業務的監督管理,防范金融風險。完善綠色金融信息披露機制,要求金融機構和企業定期披露綠色金融業務開展情況、環境效益等信息,提高市場透明度,保障投資者權益。
(四)循環經濟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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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固廢資源化利用
針對寧夏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業固廢,構建 “固廢 - 建材 - 生態修復” 產業鏈。以銀川高新區再生資源循環產業基地為樣板,打造完善的產業體系,提高廢舊輪胎、廢金屬等工業固廢的回收處理能力與資源轉化率,實現工業固廢的減量化、再利用與資源化,降低工業生產對原生資源的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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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廢棄物循環利用
在黃河流域等農業主產區,大力推廣 “畜禽糞污 - 沼氣 - 有機肥” 循環模式。建設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創新中心,研發高效的廢棄物處理技術與設備,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農業面源污染,同時為農業生產提供優質有機肥,促進農業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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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資源回收體系
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與處理體系,提高垃圾分類準確率與回收利用率。建設全國性再生資源交易平臺,整合線上線下資源,實現再生資源的高效流通與合理定價。推廣 “互聯網 + 回收” 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回收效率,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產業規范化、規模化發展。
(五)市場機制完善與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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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優化
持續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范圍,按照規劃在 2027 年基本覆蓋工業領域主要排放行業,逐步將石化、化工、造紙和航空等行業納入。完善碳排放配額分配制度,建立預期明確、公開透明的配額管理制度,根據行業特點、企業歷史排放情況等因素,科學合理分配配額,增強碳價對企業減排的激勵作用。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碳排放數據造假、市場操縱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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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減排市場規范發展
重啟并規范自愿減排市場,完善自愿減排項目審定與核證機制,制定嚴格的項目方法學與交易規則。鼓勵風電、光伏、林業碳匯、甲烷利用、CCUS 等各類減排項目開發,為企業提供更多參與碳減排的途徑。建立自愿減排市場信息披露平臺,及時公布項目信息、減排量等數據,提高市場透明度與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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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強化
統一綠色產品認證標準,整合現有各類綠色產品認證制度,形成全國統一、科學合理的綠色產品認證體系。加強對綠色產品認證機構的監管,規范認證行為,確保認證結果真實可靠。完善綠色產品標識制度,在產品包裝、銷售平臺等顯著位置標注綠色標識,引導消費者購買綠色產品,促進綠色消費市場發展。
四、實施保障
(一)技術創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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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創新平臺
鼓勵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共建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平臺,如氫能聯合實驗室、CCUS 研發中心等。加大對平臺的資金投入與政策支持,吸引國內外優秀科研人才集聚,開展關鍵核心技術聯合攻關,提升我國綠色低碳技術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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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創新機制
建立 “企業出題、科研答題” 的創新機制,由行業龍頭企業提出實際生產中面臨的技術難題,科研機構針對性開展研究。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設立技術創新基金,對綠色低碳領域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給予專項支持,加速科技成果從實驗室走向市場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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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人才培養
加強高校綠色低碳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增設氫能工程、環境大數據等專業,培養適應市場發展需求的復合型人才。鼓勵企業與高校開展聯合培養,通過實習、實訓等方式,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同時,積極引進國際頂尖綠色低碳技術人才,為市場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政策法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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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策體系
制定出臺一系列支持綠色低碳市場發展的政策文件,涵蓋產業政策、財政政策、稅收政策、金融政策等。在產業政策方面,明確重點支持的綠色產業領域與項目,引導產業合理布局與有序發展;在財政政策方面,加大對綠色低碳項目的資金補貼、獎勵力度;在稅收政策方面,對綠色企業、綠色產品給予稅收優惠;在金融政策方面,強化綠色金融政策引導,促進金融資源向綠色低碳領域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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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法規標準
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完善環境保護、能源管理、碳排放等方面的法規體系,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制定和修訂綠色低碳領域的技術標準、產品標準、工程建設標準等,建立健全綠色低碳標準體系,為市場發展提供規范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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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政策協同
建立政策協同機制,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確保各項政策措施相互銜接、協同發力。避免政策沖突與政策 “碎片化”,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動綠色低碳市場高質量發展。
(三)資金投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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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財政投入
各級政府持續加大對綠色低碳市場的財政資金投入,設立綠色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綠色技術研發、綠色產業培育、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的重大項目。優化財政資金支出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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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社會資本
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綠色低碳項目建設與運營。通過投資補助、貸款貼息、以獎代補等方式,引導金融機構、企業、個人等各類社會資本投入綠色低碳領域。積極發展綠色產業基金、綠色債券等融資工具,拓寬社會資本進入渠道,為綠色低碳市場發展提供充足資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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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國際合作資金引入
積極參與全球綠色低碳合作項目,爭取國際金融機構、外國政府等的資金支持。加強與 “一帶一路” 沿線國家的綠色金融合作,吸引沿線國家資金參與我國綠色低碳項目建設,同時推動我國綠色低碳企業 “走出去”,拓展國際市場,提升我國綠色低碳市場的國際影響力。
(四)監督評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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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監測體系
構建全面、科學的綠色低碳市場監測體系,對能源消耗、碳排放、綠色產業發展、市場交易等情況進行實時監測與數據采集。利用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手段,提高監測的準確性與時效性,為監督評估提供可靠的數據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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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定期評估
制定詳細的規劃實施評估方案,定期對 “十五五” 綠色低碳市場發展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目標完成情況、重點任務進展、政策措施落實效果等。通過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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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監督考核
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將綠色低碳市場發展相關指標納入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的績效考核體系。加強對規劃實施過程的監督檢查,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部門和企業給予表彰獎勵,對落實不力的進行問責,確保規劃各項任務順利完成。